銅梁區政協原黨組書記、主席何建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
據市紀委監委消息:日前,經市委批準,市紀委監委對銅梁區政協原黨組書記、主席何建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何建偉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抗組織審查,參加迷信活動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;違反組織原則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,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,在職工錄用、干部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利;違規收受禮金,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收息,違規從事營利活動,利用職務上的影響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共財物;違規向群眾攤派費用;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和公共財政資金分配;生活奢靡貪圖享樂,大肆斂財后在鄉村斥巨資修建“私人豪宅”;亦官亦商,甘于被“圍獵”,利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,為他人在工程承攬、征地拆遷、撥付工程款、加快行政審批、干部調整錄用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何建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何建偉開除黨籍處分;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